有內涵表示東西太多,廣告是膚淺的,有些辛辣卻點出了事實,普遍被忽略的事實。創意的最大效果是娛樂,創意要有趣,有趣才能吸引目光,讓人留下印象;創意不有趣,充其量只能算是藝術作品。創意應該要被廣泛運用,生活才有樂趣。
這堂課老師打破了既有的傳統概念,廣告必須是創新、娛樂並符合現代人的口味,第一次有震驚到我的事有關台灣文藝片的傾向,以本身的喜好,無論是音樂還是電影,我反而會覺得太大眾化的作品讓我不以為意,有氣質和內涵才是真正有實力的人做出來的,但如果未來是要當廣告或是從事行銷,必定是要抓住流行和大眾的胃口,在這就產生了衝突,讓我也開始自我省思;或者說再多去閱讀相關書籍和雜誌報導,檢視大部分人的喜好是甚麼。如果將來必須走相關產業的職業,那這方面勢必該去加強與努力。
文博老師是一個很特別的廣告人,一心想顛覆傳統,很有自己的想法,或許這就是創意的由來吧!~
創意來自於不同的常識去做聯想
他認為廣告是一種溝通的工具,創意的最大效果是娛樂消費者,而影響廣告成效的最大關鍵因素是預算....
不管如何,能讓消費者注意->在意->記憶->回憶的廣告,就是好廣告。
其實之前在學校就上過黃文博老師的課,心裡就很期待下次上到他的課不知是什麼時候,因為他對廣告傳播的詮釋跟別的老師不太一樣,他的思想很前衛,一點也不傳統,讓廣告的趨勢越來越有創意!
在上這堂課以前,還覺得廣告就是要弄得很有創意或是找很紅的明星,就是很好的廣告了,上了老師的課之後才知道很多事情完完全全不是我想的那樣,而且老師強調了一點,內涵是創意的來源,也就是說要搞創意之前,自己必須要知道各種稀奇古怪又冷僻的知識,也要有大量的閱讀,近期的新聞更是不可不知。
有了創意,還必須用很通俗的方式來呈現,因為社會已經變得很膚淺,越容易理解、越刺激、越血腥、越暴力,只要能引起大眾的注意,那個廣告才有意義。而在老師提到的20項創意廣告必知,就推翻了好多現有的理論,因為這些教科書裡的東西,是50年前寫下來的,雖然理論大致上沒有問題,但有許多地方卻是需要因時而變的,像是整堂課題到最重要的一點,創意最大的效果是用來娛樂消費者,越是能打動顧客的廣告,才越會讓人願意花錢來買產品。我相信若能掌握創意的要點,思想也能與時俱進,就能夠在這個產業中生存下去。
我覺得黃文博老師的課很有趣,說了很多大家對「廣告」及「創意」的想法、概念,並且打破了很多大家對「廣告」及「創意」的迷思。
廣告,跟我們的生活是非常有關係的,當我們一張開眼,看到的商品幾乎都是廣告,老師給我們看了許多得獎的廣告影片,有些廣告不是一看就懂的,是要經過腦袋思考一下的,老師也給我們20關於廣告的觀點,讓我們顛覆傳統的思想,現在的廣告,是要讓消費者一看就懂,簡單的告訴消費者,老師其中強調"娛樂性",現在台灣的傳播產業,缺乏了娛樂性,太過偏向文藝創意,也提到韓國為何會這麼蓬勃發展,就是因為注重"娛樂性",通俗文化才能讓大家好懂又接受度可以提高,上完黃老師的課,又更了解廣告產業在台灣的趨勢。老師很棒喔!要繼續加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