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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文博老師在這堂課裡依序為我們介紹了10個廣告創意的真相,更重要的是,這些真相全部都是從客戶,從廣告的接收端去思考廣告應該要如何製作才能夠受歡迎,才能夠吸引人,當然,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廣告就是禁止獵殺大象的創意廣告了,因為這個廣告的包裝手法非常的精湛,讓我在看完之前完全猜不出它背後要表達的訊息,不但具有話題性,看完之後更能夠改變一個人的動機。
既然要做廣告,那就要做最好的,要做最好看、最有創意的,但這樣子的想法背後常常也必須要面對兩個問題,高風險以及企業主的接受度,老師現場舉了兩個例子全聯福利中心跟貂皮大衣的廣告,兩個廣告都是傑作中的傑作,但兩個廣告都很有可能因為企業主的一句話就胎死腹中,畢竟,創意越好,風險越大,如何在廣告創意與企業主的接受度之間作好拿捏,絕對是身為一個廣告人所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課題。
一個好的廣告要能夠建立大眾對品牌的好感度,知名行銷大師Philip Kotler最近提出了「行銷 3.0」的概念,他認為企業第一代行銷的重點是產品,第二代是體驗,到了第三代,企業的著眼點,要放在企業本身的存在價值,唯有讓消費者真正的喜歡你們的品牌才能夠創造無限的商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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